9月22日,羅平縣公安局克服各種困難,將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但因身患重大疾病不宜執(zhí)行的金某成功送監(jiān)執(zhí)行,進一步警示涉毒違法犯罪人員,患有重大疾病不是違法犯罪的理由,也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擋箭牌”,更不是“免死金牌”,玩火者必自焚,法律不容挑釁。


2017年11月9日凌晨0時許,羅平縣公安局在“打零收戒”專項行動中,在羅平縣臘山街道嘉禧建材城門口將涉嫌販賣毒品的女性犯罪嫌疑人金某抓獲,當場從其外衣右口袋內(nèi)查出用綠色吸管包裝的可疑毒品冰毒顆粒17顆,凈重1.6克。隨后,在犯罪嫌疑人金某的帶領下,民警在金某住處查獲擺放在木桌子上,用深藍色塑料袋裝的可疑毒品顆粒及用塑料吸管裝的可疑毒品顆粒70顆,凈重6.6克,共計查獲8.2克。經(jīng)鑒定,查獲的8.2克可疑毒品是冰毒。犯罪嫌疑人金某,又名“金老五”,既是吸毒人員,又是販賣毒品人員,2017年1月20日,羅平縣人民法院判決,金某犯販賣毒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金某自被公安機關查獲后,因身患疾病先后被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取保候?qū)?,也因身患疾病不宜送監(jiān)。但因金某曾因以販養(yǎng)吸,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不依法送監(jiān),將會給轄區(qū)社會治安帶來無法預測的隱患,為此,羅平縣公安局積極主動作為,堅決鏟除“毒瘤”,依法將販賣毒品的金某送監(jiān)執(zhí)行刑罰,從源頭上消除社會治安隱患,全力確保轄區(qū)社會治安穩(wěn)定。
警方提醒,毒品是人類社會的公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問題,不僅嚴重侵害人的身體健康、銷蝕人的意志、破壞人的家庭,而且嚴重消耗社會財富、毒化社會風氣、污染社會環(huán)境,同時,極易誘發(fā)一系列犯罪活動。禁毒是人民戰(zhàn)爭,也是公安機關的主責主業(yè),公安機關將義不容辭依法做好毒品違法犯罪的打擊工作,堅決消除毒品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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