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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網(wǎng)訊(通訊員 劉志洋)一次酒駕被查獲,多數(shù)“酒司機”都會幡然醒悟,可有些駕駛?cè)藚s心存僥幸,不知悔改,一而再、再而三,憑一己之力成了名副其實的酒駕“釘子戶”。

4月30日下午,羅平縣公安局阿崗派出所交警中隊民警在法蔭線2公里900米路段開展百日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了一位涉嫌酒后駕車的駕駛?cè)?。民警對該駕駛?cè)藦埬尺M(jìn)行了酒精呼氣檢測,檢測結(jié)果顯示為40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就在民警對張某信息進(jìn)行核查時,發(fā)現(xiàn)這不是他第一酒駕,而是第三次!張某曾于2018年6月29日、2022年10月17日,先后兩次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分別被從莞高速公路大隊、阿崗派出所處罰過,并且他的駕駛證也“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依法吊銷,因此,此次還屬于無證駕駛。更驚訝的是,民警在核實車輛信息時,張某卻告知民警,車牌是他在路上撿到的!經(jīng)現(xiàn)場核實,張某涉嫌無證駕駛、再次酒后駕駛、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未戴安全頭盔、摩托車載客超員等多項違法行為。
俗話說,事不過三!張某二次酒駕后竟然不思悔改,在駕駛證吊銷期間,再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yán)懲。目前,該案正進(jìn)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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