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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槍放家里就是一個隱患,把它交給你們,我心里的石頭就落地了!”3月24日,村民老劉將一支火藥槍交到民警手中,如釋重負地說。

在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中,羅平縣公安局鐘山派出所深入開展緝槍治爆宣傳活動,讓群眾充分認識私藏槍支彈藥是違法犯罪行為,且安全隱患巨大,動員群眾及時上交非法持有、私藏的槍支彈藥、導火線、雷管等爆炸物品,主動上交將減輕或免予處罰,鼓勵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線索。民警宣傳到位,群眾認識深刻,當天早上10點左右,老劉在收拾老房子時,發(fā)現(xiàn)一支火藥槍,經(jīng)常聽民警宣傳的老劉意識到,私藏槍支是違法行為,便立即打電話到鐘山派出所,說明情況。民警接到電話后,立即來到老劉家中,按照規(guī)定,將槍支予以收繳。同時,民警就地再次展開宣傳,講解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將普法宣傳進一步深入化。
民警提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訊員 劉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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